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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联合广州大学附属中学第二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中小学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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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等文件精神,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育人才层次结构,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南沙区教育局联合广州大学附属中学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52名(工作单位: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南沙实验学校)。为了考生和学校间可以更好的进行双向选择,本次招聘报考人员只能选报南沙区公开招聘510个岗位中的一个招聘岗位,请考生密切关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相关信息。现将南沙区教育局联合广州大学附属中学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52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广州大学附属中学是全日制完全中学,是隶属于广州大学的公办学校。广州大学附属中学是“国家级示范性高中”,广东省首批省一级学校、广州市重点类中学。学校正式建校于1948年,前身是解放军15兵团干部子弟学校、广东军区干部子弟学校、华南军区干部子弟学校、中南军区子弟小学、广州八一中学、广州市第53中学、广州师范学院附中,2000年改名为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学校既有光荣的革命传统,又有不断创新的教学思想。近年来学校坚持“以生为本,与时俱进”的现代教育理念,在各方面的工作中都取得了优异成绩,获得国家、省、市级的大批奖项。2018年5月8日,广州大学附属中学被广州市教育局认定为广州市市属教育集团。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南沙实验学校是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下属唯一一所十二年一贯制公办学校,由南沙区人民政府委托广大附中教育集团管理,位于明珠湾起步区灵山岛尖西北侧,亭角大桥东侧,是广大附中教育集团旗下投入最大、建设面积最广、建设标准最高、环境最美的一所公办学校。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共设置19个岗位,招聘岗位和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2023年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联合广州大学附属中学第二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中小学教师岗位需求表》。

三、报考人员范围

(一)2023年毕业生:即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之间取得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二)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2022年12月31日及之前取得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三)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第五条所列条件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无外国居留权的中国公民(“港澳居民”)。

(四)“不限”指以上人员均可。

四、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139号)要求的基本条件及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

3.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和技能要求;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和职业(执业)资格;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属于本公告所列的招聘人员范围;

7.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8.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关于报考人员的年龄要求

1.2023年毕业生:具有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报考人员35周岁及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学位报考人员可放宽至40周岁;具有博士学位的报考人员可放宽至45周岁。

2.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具有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的35周岁及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学位的或与报考职位相对应的中小学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可放宽至40周岁;具有博士学位或与报考职位相对应的中小学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可放宽至45周岁;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可放宽至50周岁。

年龄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公开招聘的报名首日。

(三)报考人员应具备的岗位资格条件

1.报考人员须具备附件1《2023年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联合广州大学附属中学第二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中小学教师岗位需求表》所列出的其报考岗位相对应的具体资格条件。

2.报考人员所修学的专业必须与报考的岗位相对应,专业以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专业代码要求一致。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可以本科专业报名,但用于报考的学历层次和学位层次应同时符合岗位要求。

3.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2)(或没有专业代码),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有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毕业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专业相似证明和课程成绩单对比材料)等材料,供审查是否符合要求,以审查结果为准。学科教学、课程与教学论专业、教育学专业的考生,其专业和研究方向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方向一致,也符合要求。

4.报考岗位有专业方向要求的,若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已毕业人员)或课程成绩单(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3年毕业生)无法明确显示专业方向,还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报考人员毕业院校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原件及证明专业方向的相关材料等,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有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供审查是否符合要求,以审查结果为准。

5.报考人员须具备与报考岗位要求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应聘小学教师的必须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应聘中学教师的必须具备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6.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人员应通过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测试,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应通过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测试。

7.报考小学英语教师岗位的报考人员须在聘用前取得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合格证书,报考中学英语教师岗位的报考人员须在聘用前取得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八级合格证书(获得境外[指港澳台及外国(地区)]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且可提供雅思7分或托福90分及以上成绩单的考生除外)。

8.获得境外[指港澳台及外国(地区)]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人员报考,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曾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行政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2.近五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曾有违纪、造假等行为的人员;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4.曾因虐待或体罚学生等被开除和/或解聘的;

5.具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

6.广州市南沙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

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或不允许从事教师职业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首日。

五、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考试网上确认、综合素质评估、现场资格审查、面试(说课/试教)、笔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网上填报资料:点击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www.qgsydw.com),进行网上报名,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注册、上传照片、填写个人资料信息并且完成网上报名。

2.时间:2023年6月26日00:00-6月28日23:59。逾期不接受报名。

3.报名有关要求

(1)本次报名仅限网上报名,不接受考生现场报名。根据考生填写的居民身份证号等资料,对报考人员专业、学历学位等岗位条件进行校核。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招聘岗位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并记录在案。本人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和要求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2)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一经在网上完成报名流程,不得改报。

(3)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未按规定上传照片的,视同未报名处理。

(4)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按报名人数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含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或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

(二)考试网上确认

1.网上成功报名的考生需登录报名系统进行考试网上确认。

2.考试网上确认时间:具体时间以在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南沙实验学校微信公众号公布为准。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考试网上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3.网上确认参加综合素质评估的操作方式: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报名系统——查询统计——报考情况查询——报考地区选择“广东省广州市”——搜索——确认参加考试。

4.完成考试网上确认的考生才能参加本次招聘的综合素质评估以及本次招聘后续的各项环节。

(三)打印准考证

完成考试网上确认的考生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以在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南沙实验学校微信公众号公布为准,自行登录报名网站(网址:http://www.qgsydw.com)下载打印综合素质评估准考证。综合素质评估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四)综合素质评估

时间地点:以综合素质评估准考证为准。

综合素质评估主要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小组集体讨论等形式,对考生进行考察。各岗位具体考核形式见下表。

综合素质评估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素质评估仅作为筛选考生的手段,结果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

岗位类别测试形式
a类岗位专业技能测试
b类

岗位

考试网上确认人数与岗位招聘数>10:1的职位小组讨论
考试网上确认人数与岗位招聘数≤10:1的职位该岗位所有考生综合素质评估环节免考,直接进入下一环节

本次招聘中,体育、音乐为a类岗位,其他为b类岗位。

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估成绩高低排序(零分不参与排序),各岗位按1:10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核环节的人数。入围线同分者一并进入。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通过综合素质评估进入资格审查环节的名单于综合素质评估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南沙实验学校微信公众号公布。

(五)现场资格审查

1.通过综合素质评估的人员自行携带现场资格审查所需的相关材料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2.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手机通讯顺畅)

3.地点: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南沙实验学校中学部行政楼2f大厅

4.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者凭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综合素质评估准考证、个人简历和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并亲笔签名的《报名登记表》和《健康申报承诺书》(见附件3)前往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同时提供本公告中报考人员应具备的岗位资格条件所列的资料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5.报考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录用。

6.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专业的博士学位考生或与报考职位相对应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人员,经现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及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免笔试(但计入进入笔试人员范围),其面试成绩为报考者综合成绩。

7.现场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

(六)面试:说课或试教

1.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手机通讯顺畅)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6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轮。面试成绩在候分室向考生公布,由考生签名确认。

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员。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笔试。进入笔试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南沙实验学校微信公众号公布。

(七)笔试

1.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手机通讯顺畅)

2.内容:笔试内容为学科及教育教学相关知识。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4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按照面试(说课/试教)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确定考生综合成绩。考生综合成绩及各环节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达7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体检。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按面试(说课/试教)成绩合格、笔试成绩合格者从高到低顺序依次排序确定。

笔试成绩、综合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南沙实验学校微信公众号公布。

重要备注:以上各环节时间、地点如有调整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相关信息将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或通过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南沙实验学校微信公众号相关发布获悉。

(八)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

体检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组织执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确定并另行通知,第一次体检的费用由招聘单位负责,复查费用考生个人承担。体检结果以医院出具的体检结果为准,经医院认定体检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须尽快进行复查,复查费用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需复查的报考人员于通知复查之日起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报考人员可在得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且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报考人员经批准后在指定的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医院出具的复检结论为准。经医院认定体检不合格者,或未按时、按要求进行体检者,不予聘用。体检不合格的,可按综合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

组织考察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组织考察人选与招聘岗位的比例为1:1。组织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能力水平、廉政勤政、工作实绩等,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若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及相关待遇

(一)根据组织考察合格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二)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工龄满一年以上的往届生试用期为3个月;2023年毕业生或工龄未满一年的往届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由用人学校对其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入职后取消聘用。

(三)被聘用人员纳入广州市南沙区教育系统事业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南沙区事业单位工资政策执行。

(四)未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报考未列明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等级的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时暂定为岗位所列专业技术级别。其暂定岗位的时间不计算为相应的任职年限,待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后,才予以起算任职年限。

(五)具有初级及以上职称的往届生,统一按照专业技术十二级聘用,入职后将根据学校岗位设置的实际情况通过竞岗进行岗位聘用,此类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七、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同一岗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报考人员,是否递补由用人单位决定:

(一)体检或组织考察不合格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拟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八、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相关附件,符合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在任何环节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三)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报考人员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四)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报考人员须在录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五)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穗人社规〔2020〕33号)相关规定,持省外专业技术资格证的人员,须一年内申请职称重新评审,一年内不按要求申请职称重新评审或重新评审不通过的,可取消聘用资格。

(六)符合条件的随军家属报名须提供配偶所属驻穗部队师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符合随军到广州安置的证明、已批准的随军报告表、配偶现役证明等材料方可报考。

(七)报考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对于其中第1、2中行为,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发〔2017〕35号)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报考人员诚信档案,五年内禁止报考我区机关事业单位。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考试、体检等过程中作弊的;

3.凡在广大附中教育集团以往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过弄虚作假或有损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的应聘者一律不再接受报名;

4.未能按期取得本公告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的;

5.其它因报考人员的原因造成聘用结果有失真实的情况。

(八)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九)根据广大附中教育集团总体规划及集团内学校教育教学需要,集团内存在教师流动情况或者校内岗位调配情况,报考人员一经报名,视同服从并接受广大附中教育集团和所在学校的工作岗位安排。

(十)报考人员须恪守诚信原则。具备参加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作出不主动放弃面试、笔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面试前提交。

(十一)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以及职位,可根据工作完成进度作适当的调整,调整通知将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站和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南沙实验学校官方公众号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相关信息。

(十二)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请报考考生知悉、理解、配合、支持考试防疫的措施和要求。

(十三)根据疫情防控有关政策要求,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南沙实验学校有权适时对疫情防控措施、考点设置、招考方式等事项进行调整。

(十四)关于招聘岗位以及相关报名和考试的疑问,请在工作日9:00-11:30、14:30-17:00拨打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020-39035754联系人:黄老师

监督举报电话:020-39004252联系人:王老师

十、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对本公告内容具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

附件1:2023年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联合广州大学附属中学第二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中小学教师岗位需求表.xlsx

附件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附件3:健康申报承诺书.docx

备注:

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南沙实验学校具体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灵山岛亭角大桥东侧

导航指引:

百度地图/高德地图:搜“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南沙实验学校”

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广州大学附属中学

2023年6月9日

相关附件下载:00anvm

附件:

附件1:2023年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联合广州大学附属中学第二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中小学教师岗位需求表.xlsx

附件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附件3:健康申报承诺书.docx

原标题:2023年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联合广州大学附属中学第二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中小学教师公告

(内容以官方公告为准,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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